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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源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参保 县财政将补助1/4
2007-09-19 23:11:31  作者:陈娟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福州新闻网讯 19日,记者从市政府获悉,罗源县出台《罗源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企业扩面等有关问题的实施意见》,筹资补助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参保,由县财政给予国有企业1/2补助,给予县属困难企业1/4补助。
   
  《实施意见》要求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扩大到县属各类企业(含非公企业)以及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自谋职业的职工,并由县财政出资对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保给予补助。

  (福州晚报记者 陈娟)

【责任编辑: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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