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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家交了税丢了发票存根联 结果被罚5000元
2007-09-19 20:48:40  作者:李萍 李效翔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福州新闻网讯 税交了,发票存根联就没用了,丢了也不要紧?前不久,永泰县一商家为这种错误想法付出了5000元的代价。
   
  今年上半年,永泰县国税局对某家具城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家具城2006年度开具的10多本千元版、百元版福州市商业零售普通发票存根联未按规定保管,全部丢失。税务人员多次督促催查,家具城老板不当一回事,认为反正税都交了,发票存根联丢了也没事,拒不处理。今年8月,永泰县国税局依据《税收征管法》和《发票管理办法》,对该家具城未按规定保管发票的行为处以罚款5000元。9月初,家具城按照相关规定上交了罚款。
   
  国税部门提醒,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已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和发票登记簿,应当保存五年,报经税务机关查验后才可销毁。发票如果丢失、被盗,须当日或次日向发售发票的税务机关进行书面报告,在一个星期内到地市级以上的报社和电视台办理刊登和播放作废声明手续。

  (福州日报记者 李萍 李效翔)

【责任编辑: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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