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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岁少女被共事的同龄少女拐卖给一37岁农民
2007-08-20 22:28:17  作者:任思言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福州新闻网讯 同是17岁少女,同在一店打工,阿碧(化名)竟忍心将阿美(化名)诱骗到古田卖给一个37岁的庄稼汉。在经历了15天噩梦般的生活后,阿美终于被公安机关解救出来。日前,鼓楼区检察院以涉嫌拐卖妇女罪将阿碧及其叔叔刘某批捕。

  阿美是罗源人,今年年初来到鼓楼区一家煲仔店打工,认识了同事古田男子刘某。刘某见阿美纯朴懦弱,就起了将她拐卖到自己老家的念头。于是,他找到侄女阿碧,要她帮忙将阿美骗到古田,并承诺事成之后会付给阿碧3000元。

  4月1日,刘某推荐阿碧到煲仔店做服务员,因为阿碧和阿美同龄,两人很快就成了好姐妹。

  第二天晚上9时许,阿美正忙着收拾店里的东西准备打烊,忽然听到刘某跟自己说“你和阿碧去西客站拿下老板放在那边的行李,要不晚上阿碧没有被子盖了!”说着,刘某指着停在店门口的出租车。阿美抬头一看,阿碧正坐在出租车内向自己招手,阿美迟疑了一下,转头对刘某说“你帮我把店门关了吧”,就上了出租车。

  出租车开到西客站时,刘某早已叫好另一辆出租车等着,刘某说要换车。还没来得及多想,阿美就被拉上了车。刘某和阿碧说“你先睡吧,我们拿了东西就回来”。阿美因为晕车,很快就睡着了,等她醒来,已经是4月3日凌晨3点多。此时,车已经开到了古田北溪村,而阿碧已经不在车上,问刘某,刘某不作声。阿美无法,只得在跟随刘某到他位于古田东溪村的家中住下。

  4月4日下午,刘某带来一名男子,告诉阿美要带她去“相亲”,人生地不熟的阿美只好跟着刘某出去。过了两天,刘某又把阿美带到西溪村一户村民家中,这是一个37岁的王姓庄稼汉。虽然心里不愿意,但此时的阿美无奈地答应了这门“婚事”。随后,王某付给刘某13000元。4月7日,阿美和王某举办了简单的婚礼,王某多次要和阿美同房,但都遭到拒绝。

  由于阿美一直没有回家,其母外出寻找多次都没有结果。4月13日晚上,她接到了一名陌生男子的电话,对方称见过阿美,阿美被人带到他家里想卖给他,但由于价格没有谈好,最后阿美被卖到了另外一个村庄。阿美母亲连忙报警。经过侦查,4月18日,阿美被公安机关解救出来。

  办案检察官告诉记者,最近此类案件屡有发生,被拐卖女性年龄越来越小,这种现象应该引起社会的重视。此案中,阿美对他人毫不戒备,以致受骗,被带离福州时,她已意识到自己身处险境,但仍轻信骗子谎言,随其辗转。如果家长和学校能培养未成年人的风险防范意识和自救能力、判断力,此类悲剧也就可能避免。

  (福州日报记者 任思言  通讯员 赵桦  陈华)

【责任编辑:熊志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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