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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清5名初中生屡屡抢同学 一个月内作案11起
2007-07-09 23:10:49  作者:程仁山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闽清5名十六七岁的初中生没有钱花,便纠集在一起,屡将黑手伸向同龄人,短短1个月内以勒索或持刀抢劫的方式作案11起。8日,警方侦结全案并移送检察院提起公诉。

  据警方介绍,4月28日晚上9点左右,闽清梅城派出所接到两名学生报案,称在梅城镇解放大街遭两名男生勒索。民警迅速赶往现场,经报案人指认后当场将两名实施勒索的男生擒获。经审查,犯罪嫌疑人毛某、黄某(均为17岁,初中生)供出了当晚为筹钱给朋友买生日礼物而勒索学生的违法事实。同时,毛某还交待出伙同黄某及同校学生郑某于3月12日至14日连续持刀抢劫学生。

  根据嫌疑人的供述,民警发现有很多被抢学生未到派出所报案。民警一方面加大审查力度,同时深入当地中小学走访师生。经过2个多月的调查取证,办案人员终于查明这一团伙共有成员5名,除毛某、黄某、郑某外,还有林某、林某某。他们均是在校初中生,有的认为这样来钱最快,有的只是为了表现自己的胆量。他们多次作案,屡屡得手,见受害者不敢报警便愈发猖獗,只要手上没钱,便在放学后寻找同学下手。作案时,他们多在学校附近偏僻路段选择看上去老实本份的学生,先是口头威胁,否则就进一步采取暴力手段,直到抢到钱为止。

  (福州日报记者 程仁山 通讯员 许文宇)

【责任编辑:熊志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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