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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员苦心唤醒雇主善心 保姆意外摔伤获赔21万
2007-12-21 22:27:12  作者:覃作权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核心提示:没有征得雇主同意,保姆就自己爬上大树砍树枝,结果不慎摔伤。按照法律规定,雇主不需赔偿全部损失。
   
  但在长乐潭头镇村委会调解员陈长谋的努力下,雇主及其子女决定以和为贵,保姆得以获赔全部医疗费及部分后续治疗和康复费用共20.9万元。

  一个意外
   
  当事保姆吴某今年47岁,是屏南人,去年年初来到长乐市潭头镇的陈家,照顾年过七旬的陈某夫妇俩。
   
  同年11月17日,吴某见陈家旁边的几棵树长得枝繁叶茂,影响了房屋的采光,就打算砍掉一些树枝。没跟陈某夫妇俩打招呼,她就爬上了5米高的大树,没想到才砍了几根树枝就失去平衡摔了下来,当场昏迷。
   
  陈某夫妇俩发现后,赶紧叫来邻居帮忙,将吴某送往南京军区福州总医院。经确诊,吴某为腰椎骨折,可能引起半身瘫痪,医院估计治疗费要10万元以上。
   
  吴某一家4口全靠打工为生,这笔钱对他们来说简直就是天文数字,因此,陈家成了他们惟一的希望。

  一个建议
   
  面对隔三岔五就来索赔的吴某家人,陈某认为,吴某摔伤是她擅自砍树造成的,责任主要在她;自己已经垫付了部分医疗费,也算尽了心意。
   
  吴某家人则坚持认为,吴某是在陈家做保姆时摔伤的,陈某就得负全部赔偿责任。
   
  拖来拖去,事情逐渐陷入僵局,双方矛盾不断升级。
   
  这时,村里人出主意,建议吴某家人向潭头镇法律援助站申请援助,让法律来定公平。
   
  双方也觉得这是个好办法,于是,今年1月3日,两家人一起来到潭头镇法律援助站。该站负责人王敏凯问明情况况后,当即决定为吴某提供法律援助,并指派有10多年调解经验的岭南村调解委员会主任陈长谋承办案件。
   
  三次调解

   
  陈长谋经过一番调查,证实了吴某确实是在陈某不知情的情况下擅自砍树的。按法律相关规定,陈某无需全部赔偿吴某损失。
   
  但这样的话,吴某家人根本无力支付余下的医疗开支,双方的矛盾不可能彻底平息。
   
  考虑到陈某是当地有名望的老人,为人慈善,家中经济较宽裕,陈长谋决定争取老人施援手救人。“既然事情发生了,就要把救死扶伤摆在第一位,先把医疗费给垫上。”经过努力,陈某终于同意为吴某提供所有住院费用,先支付第一笔医疗费。
   
  由于陈某的钱财都是儿女孝顺他的,自己的积蓄并不够支付费用,于是,陈长谋又开始第二次调解,做起了陈某儿女的思想动员。“你们几个做儿女的都很孝顺,村里人对你们的印象都很好,如果为这事打起官司,先不说要耗费时间精力和结果如何,对你们的声誉也会造成一定影响。”
   
  陈长谋的话说得有道理,陈某的四个子女也都很豁达,一致同意支付医疗费。
   
  今年7月底,吴某出院,共花费医疗费13.6万元。但医生说,吴某要完全康复,还需要后续锻炼和治疗。于是,吴某家人又上门要求陈某继续给付后期费用20万元。
   
  对吴某家人的行为,陈某家人均表示不能接受。陈长谋第三次做起双方的调解工作。在指出吴某家人的要求过分了的同时,陈长谋也动员陈某家人将心比心。
   
  经过近3个月的坚持,陈某家人终于表示,出于人道再给吴某一定费用。双方最终签订了和解协议:陈某除已支付13.6万元医疗费外,再一次性支付吴某后期营养费、治疗费等共7.3万元,日后吴某所有花费由吴某负责,与陈某无关,双方就此了结这持续近一年的索赔纠纷。

   (福州日报记者 覃作权 通讯员 周在祥 郑力毅)

【责任编辑:姜润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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