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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高校今秋调整助学贷款 资助标准提高比例扩大
2014-10-11 14:35:37  作者:翟星理  来源:新华网  【字号

  新华网福州10月11日电 福建省财政厅消息,为了进一步健全普通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满足学生国家助学贷款需求,福建省从2014秋季学期起调整国家助学贷款相关政策(含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一方面是国家助学贷款资助标准进一步提高。由现行每人每年6000元,调整为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最高限额的,贷款额度可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学费资助的其他事项,仍按原规定执行。

【责任编辑:黄新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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