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福州新闻网 >> 新闻频道 >> 新华社记者看福州
福州中院裁定终结闽发证券300亿元破产清算案
2012-12-27 15:00:42  来源:新华网福建频道  【字号

  新华网福州12月25日电(记者郑良)福建省福州市中级法院24日下午发布消息,备受关注的闽发证券破产清算案件于今年12月中旬由该院裁定终结。

  福州市中级法院相关负责人说,闽发证券破产案共分配破产财产73亿元,清偿率从立案前预计的20%左右大幅度提升到了63%。

  该负责人介绍说,闽发证券因严重违法违规经营,中国证监会于2004年10月决定对其托管经营。2005年7月,中国证监会取消了闽发证券公司的证券业务许可资格,责令关闭,委托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成立清算组对其进行行政清算。后闽发证券清算组以闽发证券资不抵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为由,向福州市中级法院申请宣告闽发证券公司破产还债

  2008年7月,福州市中级法院依法受理了闽发证券破产清算案件,本案涉及6个破产企业和48个关联公司的清算,各类清算标的总和超过300亿元,清算工作涉及全国大部分省区市。

  经审查,福州市中级法院于2009年10月宣告闽发证券破产。法院查明,闽发证券长期受控于吴永红、张晓伟,他们为了非法使用对外融资而来的数以百亿元计的巨额款项,千方百计逃避监管,虚假做账,开展了大量的账外经营,大量资产隐匿在账外,隐藏在其他主体名下。

  福州市中级法院负责人说,针对这一情况,法院没有采用常规的破产清算模式,而是不以企业账面情况作为清算基础,将清查企业账外资产确定为基本清算工作。经过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本案共清查出账外资产41亿元,大幅度提升了债务清偿率。

  据介绍,在处理闽发证券破产清算案件中,福州中级法院督导管理人完成清算事项3673项,审结的一审诉讼案件1543件,服判息诉率达到99.3%;在合议庭审结的有执行内容的案件中,执行率达到99.5%;合议庭共审查确认193笔债权,债权申报金额为152亿元;审查14笔取回权申请,涉及取回金额12亿元。

【责任编辑:陈玲云】

 
日点击排行 周点击排行 月点击排行
热点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