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福州新闻网 >> 新闻频道 >> 新华社记者看福州
“早收计划”全面实施 海峡两岸步入“ECFA元年”
2011-01-01 22:31:15  来源:新华社  【字号

  据新华社北京1月1日电  根据《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的规定,两岸双方于1日起全面实施货物贸易与服务贸易早期收获计划。这意味着2011年实际上成为海峡两岸的“ECFA元年”。

  “早期收获计划”是为使两岸民众尽快享受到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的利益,在两岸经济关系实现自由化前的一项开放措施。根据早收清单,双方将在“早期收获计划”实施后不超过2年的时间内分3步对“早期收获产品”实现零关税。

  在货物贸易方面,大陆将对539项原产于台湾的产品实施降税,台湾将对267项原产于大陆的产品实施降税。在服务贸易方面,大陆将向台湾进一步开放会计和专业设计等11个服务部门、19项内容;台湾将向大陆开放研究与开发、会展等9个服务行业。

  服务业占台湾当地生产总值的70%。“ECFA实施后,台湾的服务业将得以更多地进入大陆市场。”台湾淡江大学大陆研究所所长张五岳说,“台湾高品质的服务业将为大陆民众提供更多选择,两岸投资形态也将进一步从单一制造业向服务业等多元化领域、从低附加值向高附加值领域拓展和深化。”

  两岸经过5年酝酿、半年商谈,海协会与海基会于2010年6月29日在重庆签署了《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在完成换文等程序后,ECFA于当年9月正式生效。

  2010年10月28日,大陆方面对台湾正式实施会计服务、计算机及相关服务等5个部门的服务贸易早期收获开放措施。2011年1月1日,大陆又对台开放专业设计、医院服务、民用航空器维修、银行、证券、保险等6个部门。

  ECFA对两岸经济的未来发展将产生重大和深远影响。“两岸在相互投资的领域和行业上将会有所突破,不合理的投资限制与障碍将逐渐消除。两岸生产要素的双向流动,将推动两岸产业合作出现新的整合。”商务部研究院对外贸易研究部主任刘雪琴说。

  按照ECFA规定,两岸双方将在不迟于协议生效后6个月内,就货物贸易协议、服务贸易协议、建立适当的争端解决程序以及建立投资保护机制等问题展开磋商,并尽速完成、达成协议。

  (新华社记者  李寒芳  林甦)

【责任编辑:林芳】

 
日点击排行 周点击排行 月点击排行
热点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