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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法院重彰“马锡五审判方式”凸显司法为民
2009-04-08 08:19:17  来源:新华网福建频道  【字号
   新华网福州4月7日电(记者郑良)针对辖区地处闽西北山区、村民出行不便等现实,2007年以来,福建省三明市法院系统重彰“马锡五审判方式”,通过在乡镇建立特色人民法庭,法官走村入户巡回办案,建立涵盖审判各个环节、凸显“便捷、便利”为特色的巡回办案新模式。
    “马锡五审判方式”是以民主革命时期在陕甘宁边区从事审判工作的马锡五命名的。三明市中级法院负责人介绍,坚持群众路线,深入田间地头,实行巡回审理、田间开庭等简便利民诉讼程序的“马锡五审判方式”在新时代仍有现实意义。送法下乡、田间地头开庭、注重调解、建立各类巡回审判法庭、突出司法便民利民是三明法院重彰“马锡五审判方式”的特色。
    针对群众打官司路途遥远的问题,三明市法院立足实际,探索巡回审判方式,各具特色的“林区”“景区”“交通”巡回法庭、“女子法庭”“假日法庭”应运而生;口头立案、网上立案、电话立案、上门立案等便民立案方式深受群众欢迎。
    三明市中级法院负责人说,农村当事人文化水平相对较低、诉讼能力相对较弱,法院着力加强对当事人的诉讼指导,告知其诉讼权利,提示诉讼风险。
    对于举证困难且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当事人,各地法院依职权积极进行必要的调查取证,查明事实,防止机械办案、坐堂问案。2008年,全市法院共巡回开庭、办案2108件,14个人民法庭适用简易程序的占结案总数的90%以上,平均审限为20天。
    2007年10月成立的永安市人民法院女子巡回法庭由4名女法官和1名书记员组成。该庭管辖8个乡镇、近14万人口。法庭在办案过程中,充分发挥女法官热心、耐心、细心的优势,送法下乡,田间地头开庭、调解纠纷。成立一年多来,该法庭共审、执结各类案件454件,调解率达76%。(完)

【责任编辑:陈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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