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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2008年查处统计违法754起
2009-04-07 10:04:29  来源:新华网福建频道  【字号
     新华网福州4月5日专电(记者沈汝发)记者从福建省统计局获悉,2008年福建省共检查单位5528个,立案查处统计违法案件754起、结案773起。
    据介绍,统计违法案件主要集中在虚报、瞒报统计资料和拒报、屡次迟报统计资料方面,分别达到419起和119起,其他统计违法案件还包括伪造、篡改统计资料;使用暴力或者威胁的方法阻挠、抗拒统计检查;在接受统计检查时,拒绝提供情况、提供虚假情况或者转移、隐匿、毁弃原始记录、统计台账、统计报表以及与统计有关的其他资料等。
    2008年,福建省统计部门对统计违法行为进行了依法查处。据统计,予以警告的701起、通报批评的81起、罚款的496起,罚款金额为137.74万元。此外,申请强制执行案件10起。
    福建省统计局表示,2008年各级统计部门精心组织开展统计巡查、统计监督检查和专业统计数据质量执法检查工作,通过严肃查处统计违法案件,遏制了在统计上弄虚作假的行为,进一步保障了统计数据质量。(完)

【责任编辑:陈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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