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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高级法院终审一起特大组织偷渡案
2009-04-16 09:20:56  来源:新华网福建频道  【字号
    新华网福州4月14日电(郑良 曾咏发)福建省高级法院日前对一起特大组织偷渡团伙案作出终审判决,依法驳回该案林美贵、王少云等7名被告提起的上诉,维持福州市中级法院原判。主犯林美贵、王少云、谭雪梅3人以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7年和5年6个月,并处罚金。

    法院审理查明,2006年2月至2007年10月间,林美贵犯罪团伙共组织160余人偷渡到西班牙、英国等国家。林美贵参与多次组织80人偷越国境,主要负责招收越境人员,获利9.4万元人民币;王少云参与多次组织44人偷越国境,主要负责招收越境人员,交由他人安排出境,获利3.5万元人民币;谭雪梅参与多次组织9人偷越国境,获利5.25万元人民币。

    2007年10月,福州边防支队在北京、厦门、福州等地开展抓捕行动,成功破获公安部边防局挂牌督办的这起特大组织偷渡案,摧毁组织偷渡团伙3个、伪造变造出入境证件团伙1个,抓获涉案人员88名,其中涉嫌偷渡组织者48名、偷渡人员40名;查获制假窝点2处,缴获伪造的各国护照、签证及其他材料8.8万余份,查扣手机、电脑、打印机等一大批作案工具,冻结涉案赃款折合人民币309.5万元。(完)

【责任编辑:陈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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