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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将实行月报制度
2009-02-24 08:59:22  来源:新华网福建频道  【字号
    新华网福州2月23日电(记者康淼、孟昭丽)记者从日前召开的福建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获悉,为推动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今年福建省将实行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月报制度。
    根据安排,福建各设区市、各高校要及时将本地、本校毕业生基本情况、用人需求情况、签约情况、招聘情况、面临的主要困难和问题、就业状况预测和分析等报送福建省人事厅汇总后,报告省政府。同时,根据福建省政府日前出台的文件,各有关单位要加紧实施基层紧缺人才补充计划、就业项目拓展计划、“十百千万”创业助力计划、引导大学生继续升学计划、大学生职业能力提升计划、就业见习计划和就业援助计划等七大工作计划,力争在今年5月份之前,福建省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达到60%,全年达到80%。
    此外,福建各级人事部门还将继续联合教育部门,推动高校将毕业生就业状况作为确定招生规模的重要指标,与招生计划、专业设置、发展规划等挂钩,调减就业率低的高校和专业的招生名额,促进学科专业设置与就业市场需求脱节问题的解决。
    据统计,今年福建省高校毕业生总量达到20多万人,高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总数将超过36万人,占城镇新增就业人员的一半以上,加上待就业毕业生连续多年的累积递增,就业压力进一步加大。为了给广大毕业生提供更多的求职服务和信息,今年开始,福建各级政府部门所属的人才中介机构举办的各类面向毕业生的招聘活动,全部实行用人单位和毕业生免费入场,并为待就业2年内的毕业生提供免费档案保管和转递服务。(完)

【责任编辑:陈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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