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谨防“山寨”家电下乡
2009-02-17 09:47:34  来源:新华网福建频道  【字号
    新华网福州2月16日专电(吴国进)日前,福建省莆田市涵江区工商局执法人员在巡查中发现,一家电器行经销的“长虹”“三星”“三洋”彩色电视机,外观粗糙、价格低廉。执法人员经过认真检查、比对,发现彩电外包装上标注的生产厂家与实际生产厂家不符,如长虹彩电生产厂家应为“四川长虹股份有限公司”,而这家商店经销的彩电外包装上标注的是广东省广州市某金品电子有限公司。

    当事人无法提供这批彩电的进货发票和合法来源,其行为涉嫌销售侵犯品牌商标专用权,执法人员随即依法查扣了这20台待售“山寨”彩电,并立案调查。

    从2月1日开始,“家电下乡”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农民朋友只要在“家电下乡”销售网站购买家电产品,均可享受销售价格13%的财政补贴。而随着这一政策的实施,新一轮的农村家电购销高潮将被带动起来,涵江区工商局提醒农民朋友,在购买家电时要仔细甄别,防止买到劣质、有较大安全隐患的“山寨”家电。

    那么如何才能够买到货真价实的家电产品呢?有关人士建议,关键要做到以下“四看”:一看外观,“山寨”家电外包装粗糙,外表凹凸不平,有磨损的痕迹;二看厂家,一般品牌家电有固定的厂家,从网上可以很容易查到;三看价格,“山寨”家电一般价格低廉,与同品牌、同型号“真货”价格相差较大;四看有无商标注册证,购买家电时可以要求商家出示商标注册证,若没有则可能是“山寨”家电。(完)

【责任编辑:陈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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