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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工商局:企业到资期限全部延长一年
2009-02-13 16:30:45  来源:新华网福建频道  【字号
    新华网福州2月13日电(记者康淼)福建省工商局12日宣布,为帮助企业应对金融危机影响,解决企业因暂时性困难导致注册资本未能按期到位的问题,福建企业到资期限全部延长一年。

    福建省工商局12日发布了《关于运用企业登记管理职能支持企业持续发展的十条措施》,明确规定,支持企业到资期限全部延长一年。实行分期到资且首期已到资的企业,因暂时性困难其余注册资本未能按期到资的,允许其到资期限延长一年;超过法定或章程规定期限还未到资的,企业申请减少注册资本的,可予以办理变更(备案)登记或通过年检。

    福建省工商局副局长黄培惠说,这条措施主要是为帮助企业股东解决受金融危机影响暂时出现资金困难,为企业排忧解难而制定的,对缓解企业股东按时出资压力,争取以时间换空间,赢得恢复机会具有积极作用。

【责任编辑:陈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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