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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重点项目实行筹建登记
2009-02-13 16:27:16  来源:新华网福建频道  【字号
    新华网福州2月13日电(记者康淼)福建省工商局12日宣布,为促进扩内需、保增长重点项目的落实,该局将实行重点项目筹建登记。

    福建省工商局12日发布了《关于运用企业登记管理职能支持企业持续发展的十条措施》,明确规定,支持重点项目实行筹建登记。凡各级政府落实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决策确定的重点项目,符合市场主体登记条件的,在取得法定的企业登记前置审批文件前,可凭政府有关文件办理筹建登记,经营范围核定为“筹建”,企业取得前置审批文件后,再予核定具体的经营范围。

    福建省工商局副局长黄培惠说,这条措施的出台,大大方便了省、市(县、区)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尽快办理工商注册登记,尽快上马开展筹建工作,特别是对于促进福建省涉及中央两年内投资4万亿元的扩内需、保增长项目和省政府确定的526个、投资总额达1.1万多亿元重点项目的落实,以及各市(县、区)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能按时开工建设。

【责任编辑:陈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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