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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澳居民来福建投资将不用提交身份证明公证
2009-02-13 08:31:51  来源:新华网福建频道  【字号
    新华网福州2月12日电(记者康淼)福建省工商局12日宣布,香港、澳门地区自然人来闽投资将不用提交身份证明公证文件,这是福建省在吸引港资、澳资政策上的一个突破。

    以往,香港、澳门自然人来境内投资,其身份证明须经其所在地公证机构公证。

    福建省工商局12日公布了《关于运用企业登记管理职能支持企业持续发展的十条措施》,明确规定,支持香港、澳门地区自然人来闽投资免提交身份证明公证手续。香港、澳门地区自然人来闽投资,提交其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复印件,经与原件核对一致的,不再提交其身份证明的公证文件。

    福建省工商局副局长黄培惠表示,这条措施的出台将减少香港、澳门自然人来闽投资的程序和环节。同时,将优化福建投资软环境,更加凸显福建省吸引港资、澳资的优势,有利于增强香港、澳门投资者来闽投资的积极性。

    港澳地区一直是福建省吸引境外资金的主要来源地,福建省累计吸引港资总额占福建省吸引境外资金总额的近一半。据统计,香港居民中福建籍乡亲有120万人,占香港总人口的1/6;香港目前有100多个闽籍社团。(完)

【责任编辑:陈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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