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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银行为个人发放小额担保贷款 利率可上浮3个百分点
2009-02-01 09:28:01  来源:新华网福建频道  【字号
    新华网福州2月1日专电(记者康淼)福建省近日下发的《关于进一步改进小额担保贷款管理积极推动创业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规定,银行为个人发放小额担保贷款,其贷款利率可在基准利率的基础上上浮3个百分点,由财政给予全额贴息。

    这份由人行福州中心支行、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以及福建省人事厅联合下发的《通知》规定,经办小额担保贷款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对个人新发放的小额担保贷款,其贷款利率可在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基础上上浮3个百分点,由财政给予全额贴息。所有小额担保贷款在贷款合同有效期内如遇基准利率调整,均按贷款合同签订日约定的贷款利率执行。

    《通知》还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积极创新、探索符合当地特点的小额担保贷款管理新模式。各经办银行在保证小额担保贷款安全的前提下,要尽量简化贷款手续,缩短贷款审批时间,为符合条件人员提供更为便捷高效的金融服务。充分利用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对信用记录好、贷款按期归还、贷款使用效益好的小额担保贷款的借款人,经办银行要积极提供信贷支持,适当降低抵押担保条件,并在贷款利率、贷款额度和期限等方面予以适当优惠。

    《通知》还规定,符合小额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申请其他形式小额贷款可享受贷款贴息优惠政策。其他形式小额贷款借款人申请贷款贴息补助,应向户口所在地社区或村委会提出,填写《其他形式小额贷款贴息申请表》,同时提交《就业失业登记证》或《残疾人证》等证明材料、合法有效身份证明和贷款项目计划书等。(完)

【责任编辑:陈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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