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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购车退税”陷阱
2009-01-07 08:54:39  来源:新华网福建频道  【字号


    新华社记者郑良


    搜集受害者身份证资料、购买他人身份证办银行卡、利用网络电话模拟“车管所”“税务局”工作电话实施诈骗,福建泉州警方日前破获了这起涉案500多万元的虚假信息诈骗案。
    2008年以来,虚假信息诈骗犯罪呈多发态势,犯罪手法不断翻新,高科技手段得到广泛应用,并形成幕后策划操纵、利用电话、短信、报刊、互联网等工具发布虚假信息实施诈骗;搜集身份资料、办卡取款等犯罪链条。
    退税陷阱
    2008年8月的一天,泉州市民张女士突然接到一个自称是当地“车管所”工作人员的工作电话,对方准确说出张女士购买的轿车车型、车牌、购车时间及家庭住址后说:“根据国家最新修订的法律及政策,您可以享受购车退税优惠,之前我们曾给您寄过一封退税通知单,不知什么原因您没有签收,今天是退税最后一天,请直接跟税务局退税中心联系,请记下退税中心电话号码。”
    过了约20分钟,张女士又接到“退税中心”工作人员电话,手机上显示的是刚才记下的号码。对方确认张女士车牌号及身份证号码后称,根据最新政策,张女士可享受购车款3%的退税优惠,现在该税款已存入银行专门账户,请记录该账户账号及密码,到银行ATM机上进行转账操作,请记录转账提示电话号码,会有专人对您进行转账取款指导。”
    张女士拨打当地114号码查询,发现接到的两个电话显示号码确实为当地车管所及税务局工作电话,她信以为真,在银行ATM机上根据对方电话提示操作,却将自己卡上的14万元存入了对方账户。
    团伙作案
    接到张女士报案,泉州警方立即成立专案组展开侦察,此后又陆续接报多起受害者因“购车退税”被骗案。经缜密侦察,一个由台湾人幕后操纵、雇用大陆女青年在泰国利用网络电话模拟国内地市“车管所”“税务局”工作电话实施诈骗、专人搜集受害者身份资料、专人搜集他人身份证办理银行卡取款的严密犯罪团伙浮出水面。
    2008年11月底,泉州警方在福建三明市抓获何某、王某两名负责取款的犯罪嫌疑人。根据他们提供的线索,又先后抓获蓝某等5名犯罪嫌疑人,缴获各地银行卡及用于办卡的身份证500多张。
    犯罪嫌疑人供述,该犯罪团伙内部有严格分工,办卡取款者通过互联网及从专门贩卖身份证团伙处购买身份证,用这些身份证在各商业银行办理银行卡。
    犯罪嫌疑人何某说:“这些身份证主要是他人丢失或被盗窃后,被人专门搜集来贩卖,一张身份证在商业银行的开卡数量没有限制。”
    犯罪嫌疑人蓝某是福建宁德人,负责利用网络电话实施诈骗。蓝某交代,团伙在泰国设点,利用网络电话对国内受害者实施诈骗。“有人专门搜集受害者身份资料,我们根据这些资料,模拟受害者所在地‘车管所’‘税务局’电话,以‘购车退税’为名诱骗受害者实施转账操作。”蓝某称,该团伙有10多个像她这样受雇的大陆女青年,每月收入上万元。
    该团伙还有专人将诈骗所得款项迅速转账取款,兑换成台币,存入台湾账户。
    2008年下半年以来,该犯罪团伙以“购车退税”为由实施诈骗,诈骗所得500多万元。
    协作打击
    泉州市公安局刑侦支队一大队教导员陈宗庆说:“虚假信息诈骗在全国范围内呈多发态势,有10多个省份出现诈骗团伙,手法各异,不法分子利用网络电话、互联网、报刊杂志、手机短信等工具,编造各种理由,诱骗受害者实施转账、汇款操作,达到诈骗目的。”
    警方介绍,虚假信息诈骗手法各异:广东茂名籍犯罪嫌疑人主要通过冒充亲朋好友、编造“出车祸住院急需用钱”“生意失败急需汇款”等理由实施诈骗;湖南娄底籍犯罪嫌疑人编造“低息贷款”“出售枪支弹药”“出售便宜走私货”等实施诈骗;海南籍犯罪嫌疑人通过“网络购物”“炒股指导”等实施诈骗。
    针对虚假信息诈骗跨省、跨境作案,犯罪团伙分工明确,形成网络购销事主身份资料、贩卖身份证、通过各种渠道散布虚假信息、取款、幕后操纵等犯罪链条。警方提出,各地警方要在冻结涉案银行账户、封停涉案电话号码、调查取证等方面加大协作力度,形成打击虚假信息诈骗“全国一盘棋”局面,保持对该类犯罪的高压打击态势。
    借鉴日本、韩国等地有效打击虚假信息诈骗经验,落实开卡实名制,严格限制持他人身份证开卡,采用信用联动系统,将本人身份、银行开户账号、通讯工具捆绑使用,一旦发生被司法冻结、封停或恶意欠费、透支,其关联到的各地通讯工具、银行账户一并予以冻结、停止使用。
    警方呼吁公众要提高警惕,对互联网、电话、短信等渠道要求转账、汇款信息,一定要多方核实。(新华社专稿)

【责任编辑:陈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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