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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7位台湾居民在福建乐当个体户
2009-01-06 08:47:48  来源:新华网福建频道  【字号
     新华网福州1月5日电(记者来建强)福州市区繁华地段——杨桥东路24号一层的精玉饰品店已开了两年半了,店主陈永清是一位来自台中市的个体工商户。
    2009年新年伊始,陈永清将饰品店重整一新,柜台上的牛年新品水晶、五彩琉璃、美玉手镯等饰品在灯光辉映下,光彩夺目。这家饰品店经营的台湾饰品样式独特,深受福州人的喜爱。
    陈永清是迄今在福建省经营的567位台湾个体工商户之一。福建省工商系统是2005年在福州、厦门等城市开始台湾居民个体户登记试点工作的。
    福建省工商局企业注册局负责人介绍,2005年,福建省政府在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政策中进一步明确了台湾居民可以参照港澳居民在大陆申办个体工商户,并规定台湾居民申办个体户只要凭台湾居民身份证及《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复印件并提交原件供核对后即可登记,无须第三方机构认证。
    为服务好台胞申办个体户,福建省工商部门在各基层工商所设立专门窗口或绿色通道,专门为台湾同胞提供快捷服务,同时为台胞申办个体户提供申请、受理和审批一站式服务,材料齐备的当天就能办好执照。
    2007年4月,来自高雄的林义雄在福州市鼓楼区工商局申办了一家体育用品个体商店。他说:“通过绿色通道不到半小时就办完了所有手续,只花了23元证照费,服务很贴心。”一年多来,林义雄已在福州、泉州等地开办了十多家连锁经营店。
    福建省放开台胞申办个体户的工作,为这一政策扩大到大陆其他地方积累了经验。2007年11月,国家工商总局出台意见,在海峡两岸农业合作试验区和台湾农民创业园,允许台胞在部分经营领域申办个体户。
    福建省工商局企业注册局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台湾个体户投资的热门行业集中在餐饮、工艺品、服装店、日用百货、水果零售、茶庄等。
    “随着两岸‘三通’的基本实现,申办个体户的方式,为有一技之长或有小额资本的台胞来大陆投资创业提供了更多的机会。”厦门大学台湾研究中心副主任李非教授说。(完)

【责任编辑:陈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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