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福州新闻网 >> 新闻频道 >> 新华社聚焦新闻
福建实行高校毕业生就业进展月报制
2009-01-04 09:34:36  来源:新华网福建频道  【字号
    新华网福州1月2日电(记者来建强)福建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协调小组办公室日前下发通知要求,2009年1月起,包括独立学院在内的全省各大高校实行2009年毕业生就业进展情况月报制度。

    通知说,实行高校毕业生就业进展情况月报制是全面、及时、准确掌握毕业生就业进展情况,应对就业工作新形势、新挑战,有针对性地推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关键性、基础性工作。包括独立学院在内的各高等院校要高度重视,委派专人负责毕业生就业情况月报工作。

    高校毕业生就业进展情况月报内容包括:毕业生基本情况、需求情况、签约情况、招聘情况、面临的主要困难和问题及就业形势分析等。

    福建省人事厅有关负责人介绍,2009年全省高校毕业生近20万人,整体就业形势趋紧。福建省在高校毕业生从2003年的近5万人增加到2008年的17万人的情况下,每年就业率均保持在80%左右,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就业率均超过90%。(完)

【责任编辑:陈杰】

 
日点击排行 周点击排行 月点击排行
热点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