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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保财险统保厦门市自然灾害公众责任险
2009-01-27 10:36:30  来源:新华网福建频道  【字号
    新华社北京1月27日专电(记者毛晓梅)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消息称,该公司日前通过与厦门市民政局签订协议,统保了厦门市的自然灾害公众责任险。

    根据双方签订的《厦门市自然灾害公众责任保险统保协议》,2009年,凡具有厦门市户籍及暂住资格证明的自然人,在该市因暴风、暴雨、崖崩、雷击、洪水、龙卷风、台风、海啸、泥石流、突发性滑坡、冰雹等灾害,以及上述自然灾害中的抢险救灾行为导致的人身伤亡,保险公司将给予不同比例的赔付,每人赔偿金额最高可达10万元。其中,每人医疗费用责任限额为1万元。"低费率、广覆盖、高保障"是这项保险的特点。这项自然灾害公众责任保险,市民不要掏一分钱,全部由各级政府支付承担。 

    人保财险厦门市分公司有关负责人表示,为了在自然灾害来临时,充分发挥保险的经济补偿功能,该公司将采取建立理赔绿色通道、设立全天候不中断服务通道、重大案件预付赔款、简化理赔手续实行限时赔付等多项服务措施。(完)

【责任编辑:陈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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