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福州新闻网 >> 新闻频道 >> 新华社聚焦新闻
2008年福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同比增长15.8%
2009-01-22 08:43:18  来源:新华网福建频道  【字号
    新华网福州1月20日电(胡善安)据国家统计局福建调查总队统计,2008年福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1.796万元,比上年增长15.8%;扣除物价上涨因素后实际增长10.8%,增幅提高0.7个百分点。

    构成人均总收入四大项中,工薪收入1.267万元,增长13.4%,对总收入增长贡献率55.3%,拉动8.8个百分点;经营净收入2185.13元,增长80.8%,对总收入增长贡献率36.1%,拉动5.7个百分点;财产性和转移性收入分别为952.91元、3879.29元,增长28.8%和0.5%,对总收入增长贡献率7.9%和0.7%,拉动仅1.3和0.1个百分点。(完)

【责任编辑:陈杰】

 
日点击排行 周点击排行 月点击排行
热点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