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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安全生产督查行动纳入效能监察范围
2008-09-03 09:29:46  来源:新华网福建频道  【字号
  新华网福州9月3日电(记者康淼)福建省安监局副局长施惠财日前表示,近日结束的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中,福建省突出工作方式创新,将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纳入效能监察范围,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专项行动期间福建省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同比下降超过两成。
    据介绍,福建省将督查行动和效能监察相结合,要求各级政府行政监察部门(效能办)将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纳入效能监察范围,会同同级政府安办,加强对各级各部门部署落实督查行动全过程的效能监察,对部署不认真、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督查不严格的单位和有关人员,实行效能督办和“黄牌警告”,对隐患排查治理不力发生重特大事故的,予以严肃处理。
    施惠财说,福建省还确保对各级政府的综合督查面达100%,重点单位的专项督查面100%,重大隐患政府挂牌督办率100%,突出政府挂牌督办的工作落实机制。同时,福建省政府还将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纳入各设区市和省直有关部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内容。
    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深入开展,有力促进了福建省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据统计,5月至7月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期间,福建省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4622起,同比减少1482起,下降24.3%;死亡804人,同比减少261人,下降24.5%;受伤4432人,同比减少1632人,下降26.9%;直接经济损失4959万元,同比减少1036万元,下降17.3%,安全生产四项指标有了更大幅度的下降。(完)

【责任编辑:陈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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