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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与福建签订区域通关合作备忘录
2008-09-27 09:16:14  来源:新华网福建频道  【字号
    新华网银川9月26日电 宁夏与福建口岸办《跨区域口岸合作备忘录》日前正式签订,今后双方将建立以铁海联运为主,多式联运为辅的外贸运输便捷通道。福建省的福州港、厦门港、泉州港等主要港口将成为宁夏外贸进出口的主要口岸,为宁夏打造现代物流格局提供良好平台。

    根据《备忘录》要求,福建各海关对宁夏出口货物采取“属地申报、口岸验放”通关模式,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对符合直通放行条件的进出口货物实行检验检疫直通放行;双方构建口岸快速通关、海运集装箱直通、空运地面航班直通网络,做到方便快捷、应转尽转;福建内口岸查验部门对宁夏货物开设绿色通道,宁夏企业在福建各口岸享受“每周七天通关”、“延时通关”、“节假日加班通关”等各项通关服务制度保障;双方联合建设集装箱场站、集装箱回收点或进出口货物集散堆场,使福建港口成为宁夏的货物运送口岸;争取福建省内高速公路对从福建省海港口岸进出口的宁夏集装箱免收过路过桥费;宁夏进出口集装箱在福建港口享受不设集港时间、免收下线集港费、免收堆存费等优惠;港口中介公司对宁夏进出口货物中介费给予优惠。(陈郁)

【责任编辑:陈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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