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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严禁高校擅自招收落榜考生进校“跟读”
2008-09-16 09:02:43  来源:新华网福建频道  【字号
    新华网福州9月15日专电(记者孟昭丽)记者从福建省教育厅获悉,《关于做好2008年普通高校新生入学和部分高职高专院校补充录取有关工作的通知》于近日下发,其中明确禁止各高校以新生报到率不理想、办学尚有余力或先入学再补办录取手续等为由,在未经生源地省级招办正式办理录取(含补录取)手续之前,擅自招收落榜考生进校“跟读”。

    通知规定,高校要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复查,凡背离国家招生体制、未经生源地省级招办办理录取手续而擅自招收入校的学生一律不予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学校所举办的各类自考助学班或其他学历与非学历教育的办学形式要向学生明示办学性质,对新生入学前后可能出现的个别学校或中介等混淆学历与非学历教育的违规招生等情况,要按照国家学籍学历管理政策及时予以澄清并做好善后工作。

    此外,为了确保高职高专院校能够较好地完成招生计划,福建将在9月下旬安排部分省内高职高专院校进行补充录取,参加补充录取的高校仅限于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高职高专院校(含招收专科的民办本科院校)。(完)

【责任编辑:陈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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