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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口可乐拟收购汇源果汁遭质疑 商务部强调将以市场经济原则处理此案
2008-09-16 08:26:07  来源:新华网福建频道  【字号
    新华网厦门9月13日专电题:可口可乐拟收购汇源果汁遭质疑 商务部强调将以市场经济原则处理此案

    新华社记者来建强、姬少亭

    可口可乐公司近日宣布拟以巨资全盘收购汇源果汁(01886.HK)。消息一经公布立刻引发社会各界争论和质疑。商务部发言人日前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表示,关于可口可乐申请收购汇源果汁一案,商务部将坚持市场经济原则依法行事。

  可口可乐欲大举进军果汁市场

    9月3日,可口可乐公司宣布:拟以每股现金作价12.2港元,总计约179.2亿港元(约合24亿美元)收购汇源果汁的全部已发行股份及全部未行使可换股债券。较汇源果汁停牌前的8月29日收盘价4.14港元溢价1.95倍。

    汇源果汁隶属北京汇源饮料食品集团有限公司。1992年在山东创立的汇源集团目前主要生产水果原浆、浓缩汁、果汁等。汇源果汁在全国建有24处现代化工厂,形成了220多万吨年设计生产能力,并拥有覆盖全国的产品营销网络。

    可口可乐是全球最大软饮料制造商,其核心产品拥有中国软饮市场15.5%的份额。可口可乐去年底在中国市场推出美汁源100%果汁系列,但随后便偃旗息鼓。相比之下,据AC尼尔森调查数据显示,2007年汇源果汁在国内纯果汁及中浓度果汁市场占有率分别达42.6%和39.6%,果汁饮料市场占有率为20%,在中国市场上所有果汁品牌中市场占有率第一。

    业内人士指出,可口可乐此次收购主要是基于可口可乐的战略调整需要,收购汇源果汁,既将健康品牌融入自身旗下,又能够取得纯果汁市场及中浓度果汁市场的主动权。

  外资收购民族品牌引发争议

    尽管这起外资并购案还未最后落定,但公众基于对民族驰名商标流失的担忧,对保护民族品牌的呼声日益强烈。可口可乐此次收购汇源果汁案引来不同声音。

    近期一些主要网络媒体的调查显示,对此次收购持不赞同意见的网民比例很高。有网民表示,中国的碳酸饮料品牌曾因为可口可乐的进入而消失殆尽,此举收购可能导致中国果汁市场重蹈覆辙,民族品牌的消失令人痛心,外资加快收购进程令人担忧。

    业内人士指出,回顾以往外资对中国民族品牌的几次主要收购案例,就不难理解为什么本次收购会令公众反应如此强烈。在过去的十多年间,联合利华收购中华牙膏、达能收购乐百氏等外资并购举动都曾导致被收购者淡出市场。

    福州大学管理学院教授张炳光对记者表示,果汁生产企业供货链的上游是水果收购和水果生产,源头是种植业,下游联系到果汁产品市场。因此,汇源集团本质上是一家涉农重要品牌企业。随着近年来外资一步步渗入中国大型涉农企业,中国的农产业亟待保住安全底线。

    也有专家认为收购事件存在积极意义,应乐观对待。厦门大学博士生导师、经济学教授李非表示,可口可乐收购汇源是当下中国资产受到外资青睐的一个生动说明,是中国资产价值的一种必然的呈现方式。在当前国际经济形势不明朗、国内存在诸多不确定因素的情况下,无论外资还是内资,看中中国企业的价值,其实还是看中中国经济发展的良好前景。

  双方公司回应称合作带来双赢

    针对外界的质疑,可口可乐中国公关负责人李小筠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表示,此次收购动机是因为看好中国果汁饮料的发展潜力。为了可口可乐的整体发展,公司希望不含气饮料有很好的发展,汇源果汁将与美汁源果粒橙、原叶茶等,共同丰富可口可乐饮料的品种。

    对于并购后汇源品牌的去留问题,李小筠表示,将保留汇源品牌和其现有业务运营模式,继续发展品牌,同时利用可口可乐的国际市场营销、产品研发等资源,令汇源品牌不断壮大,而中国消费者亦可继续享用更多汇源品牌的优质产品。

    汇源果汁董事长朱新礼在回应收购事件时表示,可口可乐与汇源的业务合并将形成双赢的合作关系,把可口可乐作为一家全球性饮料公司的专长与汇源对中国饮料市场的了解和认识结合起来。这是一次正常的商业行为,不应用民族主义的观点来看待。可口可乐愿意出资24亿美元投资汇源,一是看好企业的发展潜力,更重要的是反映外商对中国未来市场的前景充满信心。同时,汇源在国内的果蔬生产基地可以借助此次收购融入可口可乐在全球的采购及供应链系统,中国的果农也能从中得到实惠。

  商务部强调将以市场经济原则处理

    此次收购案恰在中国刚刚实施反垄断法之际,除了对民族品牌流失的担忧外,人们质疑可口可乐将垄断中国非碳酸饮料的果汁市场,要求对此开展反垄断审查。商务部发言人姚申洪日前在厦门召开的中国国际投洽会上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表示,关于可口可乐申请收购汇源果汁一案,商务部将坚持市场经济的原则依法行事——反对市场垄断,但支持正常的市场行为。

    根据今年8月1日起实施的反垄断法及《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经营者集中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就需要接受反垄断审查:在全球范围内的营业额合计超过100亿元人民币,并且当事双方上一会计年度在中国境内的营业额超过4亿元人民币;参与集中的所有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在中国境内的营业额合计超过20亿元人民币,并且当事双方在中国境内的营业额超过4亿元人民币。

    “反垄断审查并不意味着某公司有垄断嫌疑,而仅仅是一个正常的法律程序。当某个公司达到其法律规定的标准时,就需要接受审查。”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研究部博士梅新育说。

    有关法律审查受到了上海美国商会高层的欢迎,他们表示,可口可乐是他们的成员之一,该法律可以帮助收购过程更加透明。上海美国商会主席葛诺仁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说:“坦白说,我们很欢迎这部新的反垄断法,因为它给中国的市场并购带来了透明度。”他认为,反垄断法是一部新法,可口可乐收购汇源果汁案将成为该法律的重要案例。

    商务部反垄断局有关负责人和李小筠均向记者确认,可口可乐尚未向商务部反垄断局提交相关申请。李小筠说,正在为申请收购准备相关材料和数据。姚申洪表示,一旦商务部收到有关申请,会立即根据反垄断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审理。(完) 

    

【责任编辑:陈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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