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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9月1日起所有车险业务将“见费出单”
2008-08-14 16:52:17  来源:新华网福建频道  【字号
    新华网福州8月14日电(记者康淼)记者从福建保监局了解到,9月1日开始,福建省各财产保险公司将统一实行车险“见费出单”制度。今后车险业务只有一次性缴纳了全部保费才能拿到保单,保险合同才正式成立。
    福建保监局有关负责人说,长期以来,由于非理性竞争,各保险公司以缓交保费的方式争抢客户。这既养成了客户拖欠保费的习惯,也造成了保险公司应收保费居高不下甚至形成保费坏账的经营风险,有时还造成保险合同纠纷;同时,不及时结清保费的陋习,也为保险公司违规操作以及保险中介机构违法违规行为提供了便利。
    该负责人说,实施车险“见费出单”制度后,只有保费全额实时入账的车险交易,计算机出单系统方能签发保单,否则,计算机系统将拒签保单。这一制度和技术措施的采取,对改变车险客户的消费习惯,防范保险经营风险,遏制车险市场违法违规竞争行为,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都有重要的意义。
    据介绍,今后,对于福建个人车险业务,将通过刷银行卡缴纳保费(含车船税);单位业务需要支票转账到保险公司账户后,保险公司才能打印保险单。所有中介销售的业务和电话销售的业务,也要保费到达保险公司账户后才能拿到保险单。
    近期,中国保监会在下发关于应收保费管理的通知中,明确提出有条件的地区应推广实施“见费出单”制度。目前,全国已有多个省(市、区)实施或准备实施车险“见费出单”制度,其中北京市自2008年1月1日率先实施该制度,福建省厦门市自2008年7月1日起也已实施该制度。(完)

【责任编辑:陈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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