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福州新闻网 >> 新闻频道 >> 新华社聚焦新闻
绵阳市加强对灾后农房重建项目的审计监管
2008-07-30 08:27:00  来源:新华网福建频道  【字号
    新华社四川绵阳7月17日电(记者沈汝发、江毅)在汶川地震中,绵阳市许多农房毁损,在灾后重建中,为保障资金的使用效益,预防出现截留、挤占挪用、虚报冒领等问题,绵阳市审计局制定了《灾后农房重建项目审计监督办法》,加强对农房重建资金的监管。

    根据《办法》规定,属于灾后各级政府统一组织修建的农房,集体组织等修建的农房,必须依法经审计机关实施审计,做到灾后农房重建应审必审;灾后农户自己重新修建农房,审计机关主要是监督对新建农房资金的筹集、拨付、使用效益等进行审计,必要时将对新建农房进行抽查或专项审计。

    灾后农房重建资金审计主要包括三方面内容。一是资金筹集、分配、拨付、管理与使用情况,重点检查资金拨付是否足额及时,是否公正透明,管理使用中有无转移截留、挤占挪用、虚报冒领等违法违规问题;二是项目落实情况,重点检查重建工作进度、建房质量、政策落实等,对群众举报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揭露和查处损失浪费问题;三是对项目建设结余资金进行审计。

    根据《办法》要求,各级政府统一组织修建的灾后农房和集体组织修建或集体代建的地震灾后农房重建项目的标书及合同中,要明确约定必须经审计机关审计确认后方可办理工程结算或竣工决算。在审计机关出具审计报告前,财政部门及有关建设单位可按工程进度拨付工程款,但最高不得超过工程款的80%。

    绵阳市审计局表示,审计机关将严查贪污私分、虚报冒领、截留克扣、挤占挪用和失职渎职等行为。对灾后农房重建资金管理使用中出现的违纪违法问题以及涉嫌犯罪的重要线索,将及时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司法机关立案查处,或移送相关部门处理。(完) 

【责任编辑:陈杰】

 
日点击排行 周点击排行 月点击排行
热点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