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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对不缴、欠缴、少缴存公积金单位强制缴存
2008-07-10 11:14:19  来源:新华网福建频道  【字号
    新华网福州7月9日电(记者来建强)福州市对不缴、欠缴、少缴存公积金的单位实行强制缴存措施,扩大住房公积金覆盖面。

    据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介绍,由于一些国有企业改制、破产、解散,国有企业缴交住房公积金的人数出现锐减;部分民营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未落实住房公积金制度;一些企业借经济效益差为由,长期漏缴或停止缴纳住房公积金;少数单位存在自行归集管理和滞留职工住房公积金,缴款单位收而不缴等问题。导致该市住房公积金覆盖面不高,特别是民营企业和乡镇住房公积金覆盖面偏低。

    从7月开始,福州市开展为期半年的住房公积金专项整治,严格清理纠正和查处不建不缴、少缴漏缴,强化住房公积金缴存责任,扩大住房公积金覆盖面,实现缴存职工人数全面增长,维护职工的根本利益。对那些有能力缴交住房公积金而拒不缴交,特别是对那些代扣了职工个人公积金又不给予缴存、不仅不缴反而挪作他用的单位,强制其缴存。

    此外,有少数县级公积金管理部门存在违规审批个人住房贷款等问题,福州市将对被挤占、挪用的住房公积金,要求限期收回;对造成资金损失的,要依法追究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同时,加强贷前审查和还款情况跟踪监督,建立对逾期贷款的预警和催收机制,完善个人贷款档案管理制度。(完)

【责任编辑:陈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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