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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清理整顿中介从源头预防腐败
2008-06-05 08:09:51  来源:新华网福建频道  【字号
    新华网福州6月4日电(记者苏杰)为加大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力度,去年以来,福建省漳州市按照“清理、整顿、规范、发展”的工作方针,开展中介机构专项清理整顿工作,查处了一批“黑中介”,曝光了一批严重失信中介机构,建立了一套监管机制,促进了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的营造和形成。

    2006年底,漳州市纪委根据群众举报,会同有关部门查处了一起涉及中介机构的窝串案。经查,漳州芗城区法院执行局法官与评估机构、拍卖机构互相勾结,收受贿赂,滥用职权,低估贱卖,造成直接经济损失400多万元。该案共给予相关责任人党纪处分7人,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17人,其中涉及3家中介机构6人。

    据了解,漳州市涉及验资、审计、资产评估、拍卖、土地、房地产、建设等的中介机构共有8大类581家,它们在经济社会发展、政府职能转变中扮演了重要角色,发挥着重要作用。但是,一些中介机构违章执业、违规收费、弄虚作假、无序竞争的问题时有发生,不但严重违背了客观、公正、诚信的原则,也引发了不少腐败问题和社会矛盾。为防止类似问题的发生,进一步规范、发展中介机构,2007年以来,漳州市开展了中介机构专项清理整顿工作。

    漳州市明确了清理整顿的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按照“清理、整顿、规范、发展”的工作方针和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通过清理整顿实现规范中介机构的资格认定;依据市场规则进行中介机构的脱钩改制,建立自律性运行机制;依法规范政府部门和行业协会对中介机构的监督、指导和管理,促进中介机构的规范发展。同时,确定财务会计、工程技术、代理服务等3类涉及17个行业的294家中介机构作为清理整顿的重点。

    纠查并举,推进工作开展。市清理整顿工作小组发挥组织协调作用,组织有关部门开展清理整顿工作。一是组织开展自查自纠。以职能部门为单位,组织中介机构采取“清、查、核”的办法开展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二是组织开展重点检查。组织监察、工商、财政、审计、物价等部门人员组成联合检查组,对30家中介机构开展以“六查六看”为主要内容的重点检查,即查准入情况,看是否依法设立;查人员报备,看是否在岗履职;查文书档案,看是否弄虚作假;查财务账簿,看是否乱收乱支;查要素构成,看是否脱钩改制;查监管情况,看是否不作为乱作为。对检查发现的未按规定进行年检和报备,抽逃注册资金,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在中介机构兼职,为承揽业务给相关单位回扣,虚假发票报账等14个方面的问题,通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限期核实整改。通过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全市已依法注销中介机构5家,暂缓注册4家,取缔违法中介15家,责成彻底脱钩改制4家。三是严查中介不“中”案件。共查处违规违法案件58件,其中工商行政立案25件,党纪立案23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21人,违法违纪金额147.2万元。

    漳州市还按照“法律规范、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的要求,建章立制,加强长效监管。市政府颁发了中介机构管理办法,以经济鉴证类中介机构为重点,界定了10类38种中介机构,明确了监管规定和责任追究办法。17个行政监管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制定了配套监管制度。市监察局制定了责任追究制度。

    漳州市建立了中介机构诚信管理制度,明确标准,建立档案,定期开展诚信中介评选活动,公开曝光严重失信中介机构。并规定,对严重失信中介机构,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国企和国有控股企业,以及政府投资项目,3年内不得委托其从事中介业务。今年初,漳州市评选表彰了10家诚信中介,把4家违法乱纪的严重失信中介列入“黑名单”,并在当地媒体上公开曝光。(完)

【责任编辑:陈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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