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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重新核定产权交易收费标准
2008-06-26 08:28:01  来源:新华网福建频道  【字号
    新华网福州6月25日电(胡善安)福建省物价局日前下发通知,重新核定公布了产权交易、鉴证等服务的收费标准。通知指出,所核定的是最高收费标准,各产权交易中心可下调确定具体执行标准,对困难的企业可按规定的标准降低30%-50%收费。

    产权交易佣金收费标准为:资产交易总额在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的,分档费率为2.5%;资产交易总额为101万-200万元的,分档费率为2%;资产交易总额为201万-500万元的,分档费率为1.5%;资产交易总额为501万-1000万元的,分档费率为1%;资产交易总额为1001万-3000万元的,分档费率为0.6%;资产交易总额在3000万元以上的,分档费率为0.3%。 

    交易鉴证费的收费标准为:资产鉴证总额在50万元以下(含50万元)的,分档费率为1200元;资产鉴证总额为51万-100万元的,分档费率为0.25%;资产鉴证总额为101万-300万元的,分档费率为0.15%;资产鉴证总额为301万-500万元的,分档费率为0.12%;资产鉴证总额为501万-1000万元的,分档费率为0.1%;资产鉴证总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分档费率为0.08%。(完)

【责任编辑:陈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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