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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教育局长治理乱收费不力将下台
2008-05-23 09:45:42  来源:新华网福建频道  【字号
    新华网福州5月14日电(记者许雪毅)福建将于今年下半年出台《违反教育收费管理政策行为调查处理暂行办法》,加大教育乱收费治理力度,不仅有关责任人将受到严肃处理,工作不力的教育局长也将因此下台。

    据福建省教育厅厅长鞠维强介绍,《暂行办法》对顶风违纪、拒不纠正违规行为且造成恶劣影响的直接责任人,除严肃追究党纪政纪责任外,还要进行组织处理;对乱收费中涉嫌贪污受贿和侵占资金的人员,及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对年内连续发生学校乱收费行为且情节较重的县(市、区),要责成当地教育局长引咎辞职。本人不辞职的,按照组织程序予以免职或降职。

    “对工作不力的教育局长实行问责制体现了我们查处教育乱收费的决心和力度。”鞠维强表示,《暂定办法》将进一步明确乱收费案件调查处理的责任主体、查处规程和办法,对群众反映的乱收费案件,认真组织核查,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决不允许纵容、隐瞒和压案不查。

    据福建省教育厅监察室主任邹毅介绍,2005年省监察厅、省教育厅制定了《关于违反教育收费管理政策法规行为纪律处分的暂行规定》,此次的《暂行办法》在此基础上充实完善,目前已经完成初稿,正在进行修订,将于下半年出台。(完)

【责任编辑:陈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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