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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将对污染物减排实行一票否决制
2008-04-28 17:33:43  作者:陈杰  来源:新华网福建频道  【字号
   新华网福州4月25日电(胡善安)福建省政府日前批转省环保局关于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的统计、监测和考核三个实施办法,各级政府减排工作将定期考核,并实行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

    据了解,三个实施办法旨在解决减排指标的科学性、减排数据的准确性以及减排工作的责任问题。统计实施办法规定:对企业出现的虚报、瞒报、拒报等行为,市县级环保部门应予警告、责令改正,对拒绝改正的,应依法处罚,并采取项目限批、严格核发排污许可证等措施给予制裁。监测实施办法规定了监测对象与范围,要求对废水和废气每季度至少监测一次。

    考核实施办法则明确规定:对没有完成减排任务的地方和企业实行必要的环保限批;对不按计划完成污染水处理厂建设或管网配套的市、县(区),省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厅、海洋与渔业局、环保局暂停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设的当地城建项目立项、用地、用海、环评文件审批,省里不予安排城建类政府性补助资金。(完)

【责任编辑:陈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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