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福州新闻网 >> 新闻频道 >> 新华社聚焦新闻
福州“新农合”政府补助标准提高至80元
2008-04-16 16:22:56  作者:陈杰  来源:新华网福建频道  【字号
  新华网福州4月7日电(记者沈汝发)记者从福州市卫生局获悉,2008年福州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政府补助标准提高至80元,人均筹资标准达到90元。

    福州市近年来全面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据介绍,全市11个有农业人口的县(市)区已全面实施新农合制度,补助标准也在逐年提高。2007年政府补助标准为50元,个人缴费为10元,人均筹资标准为60元,2008年政府补助标准提高至80元,个人缴费不变,人均筹资标准达到90元,2009年为进一步提高农村医疗保障水平,人均筹资标准将提高至100元。

    福州市在2008年还将采取一系列措施服务广大群众。据介绍,将新增4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使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覆盖率达到100%,全面推进社区医生联系家庭责任制,力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保定点单位覆盖率达95%以上。福州市还将开展乡镇卫生院改造,到2009年将实现所有卫生院业务用房达标,X光机、心电图、B超、检验和呼吸抢救设备等“五大件”医疗设备全部齐全。(完)

【责任编辑:陈杰】

 
日点击排行 周点击排行 月点击排行
热点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