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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出台三项措施鼓励大学毕业生到农村任教
2008-12-08 08:55:30  来源:新华网福建频道  【字号
    新华网福州12月7日电(记者来建强、刘卓)福建省政府根据农村中小学校师资队伍建设需要,日前出台三项措施鼓励大学毕业生到这个省的农村任教。

    一是实施农村紧缺师资代偿学费计划,各级财政对到农村学校服务的大学毕业生可实行代偿学费制度。凡具备相应教师资格的本科毕业生到一般转移支付县(市)和闽清、东山、南靖县乡镇(不含县级政府所在镇)及以下的农村中小学任教,服务期5年,按每人每年5000元计算,逐年退还学费,连续退费4年,所需经费由省级财政承担。市、县级财政也应安排一定经费,用于实施该计划。

    二是开展农村小学教师定向培养,采取招收初中优秀毕业生、学制5年的办学形式,定向培养专科学历的农村小学教师,毕业后须在农村小学服务5年以上。学生在学期间适当减免学费并补助生活费,所需经费由设区市财政承担。近几年,重点培养小学英语、信息技术、艺术、体育、科学等紧缺学科教师。

    三是开展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通过推荐免试、免缴学费的办法,从省内高校吸引一批具备相应教师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到农村中学任教并在岗完成教育硕士学业。(完)

【责任编辑:陈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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