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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编制标准提高到城市水平
2008-12-08 08:32:31  来源:新华网福建频道  【字号
    新华网福州12月6日电(记者来建强 刘卓)福建省委编办、省教育厅、省财政厅日前出台了新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将县镇、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编制标准提高到城市学校水平。

    新的编制标准要求,城市、县镇、农村初中学校统一按员生比1:13.5配备教职工,小学在校生200人以上的学校按员生比1:19.5配备教职工,在校生31人——200人的按班师比1:1.7配备教师,在校生10人——30人的至少配备2名教师,在校生10人以下的配备1名教师。

    执行该新的编制标准后,从今年开始的前3年将先核增6500个编制,优先用于补充农村小学紧缺学科教师,使所有农村小学都能开齐开足国家规定的课程;进一步充实农村骨干教师队伍,解决部分地方出现的骨干教师“青黄不接”问题。

    同时,进一步完善中小学教职工的编制管理,坚决清理并归还被占用的教职工编制,对各类在编在册不在岗人员要限期归队或与学校脱离关系。到2012年,福建省农村教师结构性短缺问题将基本得到解决,编制数、实有人数和财政供养人数相对应。(完)

【责任编辑:陈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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