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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学校卫生须由疾控机构和卫生机构专人负责
2008-12-05 08:40:47  来源:新华网福建频道  【字号
    新华网福州12月5日专电(记者沈汝发、孟昭丽)福建省日前出台通知,要求加强对学校卫生的监督与指导,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相关卫生医疗机构要明确专人负责指导和协助学校的卫生工作。

    根据通知,各级疾控机构和卫生机构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行政区域内学校提供预防保健等公共卫生服务,定期对学校的食品卫生、饮用水、传染病防治等开展卫生监督、监测,依法进行免疫预防接种,所需费用纳入公共卫生经费支付范围。

    同时,要把城乡中小学生作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重点覆盖人群;中小学要设立卫生室,配备校医或专(兼)职保健教师,在卫生部门指导下开展学校卫生工作。

    福建省表示,将制定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基本标准,进一步明确国家对各级各类学校体育场地、器材设施、卫生条件和师资的基本要求。各级教育部门将会同卫生部门建立巡查制度,加强行政区域内的学校卫生管理。

    另外,福建省还为学校卫生提供了一系列政策保障:在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初中校舍改造工程和卫生校园建设工程中,将加大对学校食堂、饮用水设施、厕所、体育场地的改造力度;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健康体检的费用将纳入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学校保证体育卫生工作正常开展所需经费从公用经费中提取和安排。(完)

【责任编辑:陈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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