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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成立劳动争议法庭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2008-12-04 08:40:31  来源:新华网福建频道  【字号
    新华网福州12月3日电(记者郑良)今年3月,福建晋江市法院成立专门的劳动争议法庭暨职工维权中心,并在法庭设立“一站式、一条龙”服务窗口,由当地政府、法庭、劳务站、司法所、工会、商会、工商和公安等部门联合办公,实现部门间的联动、互动,快速、公正调解和解决劳动纠纷。成立至今,劳动争议法庭已为当地3000多名务工人员及时追回欠薪近2000万元,调处劳动争议案件500余件。

    今年10月2日,位于陈埭镇的万泰来鞋业公司老板林某由于经营不善、负债外逃。张清云等94名工人的3个多月工资共30.5万元被拖欠,情绪激动的工人们集体到市政府、镇政府上访。

    接到情况通报后,劳动争议法庭迅速采取行动。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及时介入,依法作出劳动仲裁并提请法院采取诉前财产保全;公安机关及时到纠纷现场做好安全防卫工作;法院与陈埭镇工会耐心、细致地做工人们的思想工作,稳定工人情绪,同时依法进行诉前保全,查封、扣押了该公司的机器设备和老板林某一套商品房。

    鉴于企业主林某已外逃,若采取拍卖公司的财产,时间耗费长且不能快速解决纠纷。法院主动与政府有关部门协商,在陈埭镇政府的见证下,由工人们联系买主变卖查封的机器设备,筹得18万元用于偿还工资,余款由陈埭镇政府先行垫付,工人们将工资债权转让给政府,由政府取得所拖欠工人工资的追偿权,并在日后从林某商品房的拍卖款中予以优先受偿。经过多方的共同努力,这起劳动报酬纠纷案件在短短的几天里就得到圆满的解决。

    晋江市法院研究室主任陈维山说:“‘多方联动机制’优势在于协调各部门关系,发挥多部门合力,将处理劳动争议案件所需手续‘一揽子’解决,将调解、财产保全、先予执行、仲裁、诉讼、执行、拍卖、清偿等程序在最短时间内完成,高效维护外来工合法权益。”

    劳动争议法庭工作范围包括:接待劳资双方的来电、来信和来访,接受劳资双方对劳动合同、劳动工资、社会保险、工伤赔偿、雇员受害赔偿等劳动争议或劳务纠纷的投诉和调处;开展法律咨询,对劳资双方进行法制宣传和教育;对重特大劳资冲突案件及时介入,建立重特大劳资冲突应急机制;对达成调解协议的案件,根据案件性质分别交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确认;对于无法达成调解协议的案件,引导双方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由司法行政机关或工会代职工书写法律文书;接受当事人委托和授权,代理当事人参与仲裁或诉讼等。

    劳动争议法庭对各部门职责和分工作出具体规定,确保各部门各司其职、相互协作。如司法行政机关受理劳资双方来访来电,提供法律咨询,免费代写法律文书、提供仲裁或诉讼代理等;劳务站加强对企业用工指导、监督,依法及时作出劳动仲裁等。(完)

【责任编辑:陈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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