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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政府须定期组织举办学生体育运动会
2008-12-04 08:32:51  来源:新华网福建频道  【字号
    新华网福州12月3日专电(记者沈汝发、孟昭丽)福建省政府日前下发通知明确要求,各级政府要定期组织举办综合性或专项性的学生体育运动会,学校每年要召开春、秋季运动会,经常开展以班级为单位的学生体育活动和竞赛。

    为了增强青少年体质,福建省要求,要举办多层次多形式的学生体育运动会,积极开展竞技性和群众性体育活动;办好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和高等学校高水平运动队;完善高等学校和高中阶段学生军训制度,丰富军训内容,开展“少年军校”活动;培养学生的体育运动兴趣和特长,使每个学生都能掌握两项以上体育运动技能。

    同时,福建省要求,要广泛开展“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根据学生的年龄、性别和体质状况,指导学生开展有计划、有目的、有规律的体育锻炼,对达到合格等级、优秀等级的学生颁发“阳光体育证章”和“阳光体育奖章”。

    福建省要求,各级政府要加强学校体育设施特别是体育场地建设。城市和社区建设规划要充分考虑青少年体育锻炼设施的需要,为他们提供基本的设施和条件;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要与学校体育设施建设统筹考虑、综合利用。

    另外,公共体育场馆和运动设施应免费或优惠向周边学校和学生开放,学校体育场馆在课余和节假日应向学生开放;“农民体育健身工程”要与农村中小学体育设施建设结合起来,改善农村学校体育条件。(完)

【责任编辑:陈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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