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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探索建立金融业服务节能减排信息共享机制
2008-12-03 09:00:04  来源:新华网福建频道  【字号
    新华网福州12月2日电(记者沈汝发)为推进金融业更好的服务节能减排工作,福建省日前发出通知,省内各级人民银行、发展改革部门、经贸部门和环保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沟通协作,探索建立金融业服务节能减排的信息共享和交流平台与协调机制。

    根据通知,发展改革部门、经贸部门要及时公布和更新区域节能减排固定资产投资信息、企业节能信息,及时向金融部门通报产业结构调整、循环经济、节能改造、节能技术和产品等产业政策导向目录,项目节能评估审查、企业能源审计、清洁生产审核、违法用能等企业节能用能信息以及节能减排先进奖励、财政资金支持项目等信息。

    环保部门要及时向金融机构通报,建设项目的审批结果和环境保护验收竣工结果,超标排污、超总量排污、发生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或者事件,拒不执行已生效的环境行政处罚决定的企业名单,挂牌督办企业名单,限期治理、关停企业及环境友好企业名单。

    省内各级人民银行要加强节能减排领域政策动向的跟踪和信贷流向的监测,引导金融机构将节能减排信息特别是企业信用报告中的环保信息、企业环保守法情况作为提供金融服务的重要依据。加快完善省企业信用信息征信系统等基础设施建设,将经贸部门、环保部门报送的企业环保审批、环保认证、清洁生产审核结果、违法用能以及节能减排先进奖励等信息录入其中。

    金融机构要掌握各地节能减排动态,及时了解资金需求,针对企业节能减排任务指标和具体方案,积极帮助企业实现既定的节能减排目标。

    福建省还要求,省内各级人民银行、发展改革部门、经贸部门和环保部门要加强协作,增进政银企信息沟通,采取协调会、会商会等形式,强化金融机构与节能减排重点项目、重点区域、重点行业的沟通,及时、有效地对接节能环保企业的合理资金需求。

    同时,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要探索建立金融支持节能减排的信贷政策导向评估制度,采取金融机构自我评估和外部评估相结合、定量评估和定性评估相结合、现场评估和非现场评估相结合的评估方法,对金融机构贯彻支持节能减排的信贷政策效果进行评估。

    

【责任编辑:陈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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