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霞浦“10•30”事故死者亲属获先期20万元善后费用
2008-11-03 08:21:43  来源:新华网福建频道  【字号
    新华网福州11月1日电(记者郑良)据来自福建霞浦县委的最新消息,造成12名工人死亡的霞浦“10·30”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业主方已预付240万元善后费,每位死者亲属可先期获得20万元善后费用。

    霞浦县委方面介绍说,事故发生后,市县两级政府、保险公司、业主和死者亲属就赔偿问题进行了协商,决定由业主方先行支付善后费用。目前,这240万元预付善后费用已全部到账,部分死者亲属已领取款项。

    10月30日6时40分许,霞浦县新城区阳光城房地产工地现场一施工升降机坠落,乘坐的12名工人全部死亡。

    事故工地由福建省长乐市建筑工程总公司总承包。目前,由福建省、宁德市安监、公安、建设、监察、检察等部门组成的霞浦县“10·30”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小组已开始全面调查工作。(完)

【责任编辑:陈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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