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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中级法院宣判一起特大走私毒品案
2008-11-25 09:16:33  来源:新华网福建频道  【字号
    新华网福州11月24日电(记者郑良)福建省漳州市中级法院日前对一起特大走私毒品案件作出一审判决,13名被告人均被判走私毒品罪,其中8名为台湾籍毒贩,简志程、陈明雄2名台湾籍毒贩被判处死刑。
    2007年10月19日,福建省漳州边防支队在福建边防总队、漳州市公安局的统一指挥下,在漳浦成功破获代号为“10·18”的特大走私毒品案,先后抓获犯罪嫌疑人13人,其中台湾籍8人,缴获毒品海洛因12.242千克。
    该案是漳州警方在新中国成立以来一案查获毒品海洛因数量最多的特大走私毒品案,也是福建省自2005年开展禁毒人民战争以来一案查获毒品海洛因最多的案件。(完)

【责任编辑:陈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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