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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利用价格杠杆促进节能减排
2008-11-20 15:09:56  来源:新华网福建频道  【字号
    新华网福州11月19日电(记者沈汝发)为做好节能减排工作,缓解资源和环境压力,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福建省物价局利用价格杠杆促进节能减排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2006年起,福建省物价部门对全省297家钢铁、水泥和铁合金工业硅等高耗能企业执行差别电价,电价比正常电价每度千瓦时0.05元到0.2元。截至9月份,执行差别电价的62家钢铁和铁合金工业硅企业中,已有57家停产或转产;淘汰落后水泥产能1366.2万吨;累计征收差别电价资金约1.41亿元。

    2007年以来,福建省物价局通过对风力发电、垃圾焚烧填埋发电实行电价补贴扶持政策,全省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不含水电)新增装机容量约22万千瓦,年可节约15万吨标煤;实施脱硫加价和不达标扣减脱硫电价政策,在对脱硫火电机组上网电价每千瓦时加价0.015分的同时,对安装脱硫设施的燃煤机组开展脱硫设施投运率和脱硫效率考核,对达不到考核标准的相应扣减脱硫电价款,共扣减脱硫电价款100万元左右。    

    福建省物价部门对新建小水电实行标杆价管理,对2007年6月以后新建的5万千瓦新机以下的小水电机组按装机容量和库容调节系数分档制定标杆电价,对有库容调节系数的小水电机组实行加价,充分发挥价格信号的引导作用,鼓励建设具有调节性能的水电项目。据统计,2007年以来福建省新建水电装机容量达到了57.32万千瓦。 

    另外,福建省物价局降低小火电机组上网电价,通过降低电价,减少小火电机组的发电收益迫使小火电机组少发电或提前关停,减少了发电煤耗和二氧化硫排放。2007年以来共降低了9台小火电机组的上网电价,装机容量54.9万千瓦;通过对冰蓄冷空调、蓄热式电锅炉和危险废弃物处置用电实行特殊的峰谷分时电价政策,高峰时段电价不上浮,低谷时段下浮,鼓励节能节电技术的推广应用和环保产业的发展。    

    同时,福建省物价部门和经贸委还共同制定了发电量指标转让替代政策,建立了统一交易平台,以安装了脱硫设施的高效大型火电机组替代小火电机组或未脱硫机组发电,达到了既降低发电煤耗又减少二氧化硫排放的双重效果。

【责任编辑:陈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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