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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劳务派遣制度创新劳动用工形式
2008-11-14 10:13:02  来源:新华网福建频道  【字号
    新华网福州11月12日电题:一举破“二难”——福建劳务派遣制度创新劳动用工形式

    新华社记者沈汝发

    今年,贵州妹子杨胜英被福建省妇联授予“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还被评为“福建省优秀进城务工人员”。

    四年前的春节,杨胜英无意间看到福建长汀县劳务派遣公司的招聘简介,几天后,她就从老家来到福建。长汀县劳务派遣公司帮助她签订了劳动合同,办理了各种社会保险,她很快成为安踏体育用品公司的一名车工。随后几年间,杨胜英凭借自己的劳动成为一名组长,月收入2000多元。

    在福建省,像杨胜英一样,通过劳务派遣,成为公司优秀员工的例子不胜枚举。截至今年8月,全省劳务派遣在册员工达52.66万人,全部劳务派遣员工100%签订劳动合同,100%按时足额发放工资,98%以上派遣员工参加了各类社会保险。

    这得益于福建省在全国首创的“派遣就业、技能培训、社会保障、依法维权”四位一体的劳务派遣模式。

    5年前,福建就业处于比较严峻的形势。疾风暴雨式的“兼并、破产、下岗分流、实施再就业工程”的国企改革,使得大量工人下岗。福建省劳务派遣协会会长、原福建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厅长王克益回忆说,全省还有将近400万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大中专毕业生、退伍军人的就业需求也逐年增加。

    另一方面,随着福建省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众多企业需要有良好技能素质的劳动者又严重缺乏,“就业难”与“招工难”并存,结构性矛盾十分突出。各种中介机构应运而生。

    “但由于服务机构良莠不齐,不法中介鱼目混珠,就业服务机构的诚信度缺乏与政府部门监管难以到位,坑蒙拐骗时常发生。”王克益说,不法业主拖欠工资、随意克扣、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事经常曝光。劳动者社会保障参保率十分低下,合法权益难以维护。

    2003年9月3日,福建省成立了首家劳务派遣公司——福建省劳务派遣服务有限公司。

    劳务派遣公司不同于社会上其他中介机构,中介机构只负责将劳动者介绍给用工单位,而劳务派遣是劳务派遣公司和用人单位签订合同,劳务派遣公司是劳动者的娘家,一方面可以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可以为各类不同经济成分的企事业单位派遣经过技能培训的合格劳动者。

    2004年底,福建省率先在全国第一个以省政府名义出台了《关于开展劳务派遣工作的若干意见(试行)》,对劳务派遣企业的总体要求、性质特征、派遣范围和对象、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派遣协议、适用范围和试点等方面都作了明确界定,使全省劳务派遣有章可循,此后又陆续制定下发了6个规范性配套文件,形成了具有福建特色的政策体系。

    目前,福建省劳务派遣组织已达114家,其中按统一名称、统一模式、统一运作机制成立的隶属于各级劳动保障部门的劳务派遣机构有94家,在全省市、县(区)、乡镇(社区)以及部分村都设有劳动保障事务所和劳动保障服务站,初步形成了覆盖全省的劳务派遣组织网络。 (完)

【责任编辑:陈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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