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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放宽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刺激楼市回暖
2008-11-10 08:58:38  来源:新华网福建频道  【字号
    新华网福州11月9日专电(记者来建强)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日前出台新措施,2008年11月1日至2009年10月31日期间,放宽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实行同城通贷,进一步刺激楼市回暖。

    福州市允许公积金贷款人在规定期间内购买普通商品住房,可提取本人配偶及同在一户的贷款人本人父母、子女等直系亲属的住房公积金。购买普通商品住房或二手房用于自住的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首付款比例降低为20%。

    凡在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下辖8个县市区住房公积金管理部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在规定期间内购买普通住房,均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人办理同城通贷手续时,可自由选择到购房所在地或公积金缴存地的公积金管理机构申请贷款。

    福州市还调整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年限。2008年11月1日以后,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申请人年龄限制由男60岁、女55岁调整为男65岁、女60岁,最长贷款期限为30年。(完)

【责任编辑:陈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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