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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年底将化解全部镇村债务
2008-10-06 08:43:43  来源:新华网福建频道  【字号
    新华网福州10月5日专电(记者康淼)记者从福建省财政厅了解到,今年厦门市将进一步加大力度化解镇村债务,年底前将全部化解全市镇村债务,届时厦门市所有镇村将不再负债。

    农村税费改革后,财政负债成为绝大多数乡镇普遍面临的一个比较严峻的现实问题。2003年底统计,厦门市同安区8个镇(街)就负债14366万元。镇村债务问题引起了厦门市领导的重视,于是,厦门市决定对镇、村两级债权债务进行全面清理整顿,核实登记,在摸清情况的基础上,分类处理,逐步化解。

    厦门市化解镇村债务工作由财政、农业、审计、教育、监察等部门相互配合进行。2007年厦门市化解了60%的镇村债务。在此基础上,2008年厦门市进一步加大化解力度。其中,对2005年底之前形成的中小学校舍、公共卫生设施及农业税费减免形成的镇村债务,由厦门市财政全额解决;镇村道路、海堤等公共建设债务及农村基金会处置形成的债务,由市财政按照各区、镇(街)人均财力情况分档予以补助,其他债务由各区从新增财力中安排一定资金帮助镇村化解债务。为防止“清旧欠新”,厦门市在化债的过程中,还制定了严格的控制新债发生的配套措施。

    近年来厦门市财政对“三农”的支出也大幅增加。根据预算草案,2008年厦门市本级财政安排“三农”支出达4.28亿元,比上年增长26.3%,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幅。今年厦门市财政将继续从土地出让支出预算中安排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3.65亿元,补助被征地农民支出1亿元。(完)

【责任编辑:陈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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