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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建议: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要区别对待
2008-10-04 20:01:55  来源:新华网福建频道  【字号
 
    新华网福州10月3日电(记者孟昭丽)福建省文化厅首次组织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保护现状调查工作日前结束,调查显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现状大体分三类,在保护、扶持的过程中要采取相对应的切实有效的方式和措施。
    福建省文化厅介绍,调查显示,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中,自我造血式的拓展型约占10%,这部分传承人既有艺术基础又善于经营,有适度的市场规模,已经探索出一条适应市场规律的经营机制,实现新型的传承发展;自给自足式的局限型约占55%,这部分传承人有一定的市场意识,基本解决生存的问题,小有盈余,但经营模式传统,观念相对保守;自生自灭式的濒危型约占35%,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面临着老艺人相继去世、年轻人转业,得不到及时帮救与扶持,市场萎缩乃至濒临消亡的境地。
    福建省文化厅建议,对于特困的“非遗”项目和传承人,政府应该雪中送炭,尽快设立专门的特困项目资助经费,其中一部分经费用于“非遗”抢救性课题研究和书籍影像出版等。
    大量处于中间状态的自给自足型“非遗”项目,面临的主要困难是体制、理念、资金、销售渠道等因素的限制,政府可以为符合条件的传承人提供无息资金资助,在工商、税收上提供更优惠的政策条件,动员社会力量为“非遗”项目传承人提供资金、专业咨询培训等,为传承人创造宽松有利的发展环境,以增强其竞争实力,促进“非遗”项目的可持续发展。
    对于发展势头良好、率先进入产业化阶段的“非遗”,需要关注的最大问题是过度商业化而导致传统技艺退化、变质和流失。如厦门漆线雕已经出现了流水线压模生产的产品,与传统纯手工作品争夺市场的情况。(完)

 

【责任编辑:陈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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