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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三明: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可抵押贷款
2008-10-04 20:31:35  来源:新华网福建频道  【字号

    新华网福州10月3日电(记者郑良)针对农户因缺乏可供担保财产导致融资难问题,福建三明农村信用社从2006年起探索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业务,目前全市农信社累计已发放该类贷款318万余元。
    2006年6月,将乐县农信社在全市率先推出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白莲镇小王村村民温元宝以140亩农地的承包经营权作抵押,获得首笔10万元贷款,从事无公害水果、蔬菜规模种植。
    将乐县农信社主任钟先礼告诉记者:“近年来,随着农村劳动力大量转移,将自家土地交由同村农户经营的现象越来越多,这给农业规模经营创造了有利条件,融资难问题也随之产生,探索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多种流转方式是解决农户融资难的出路。”
    近年来,三明市各地农村信用联社先后探索“公司+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基金担保+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和直接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为抵押等方式,解决农民对土地规模化开发资金需求,主要用于支持种植红豆杉、毛竹、烟叶、果树及养殖业等规模种养户,涉及流转土地近3000亩。
    钟先礼告诉记者,2007年10月1日实施的《物权法》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作出明确规定,但由于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相配套的登记、风险评估、抵押权实现等制度尚未出台,这些配套制度亟待完善。(完)


【责任编辑:陈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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