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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机关、事业单位自管房集中统一管理
2008-10-02 22:45:31  来源:新华网福建频道  【字号
 
    新华网厦门10月1日电(记者项开来)厦门市日前发出通知,今后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的自管房产都要进行移交,由专门部门来负责统一管理,或由市行政事业资产管理中心组织拍卖。
    根据厦门市的处置方案,市直机关、事业单位除办公用房外所有的住宅用房和非住宅用房,都要清查和移交。空置的住宅和非住宅用房从通知下发之日起不得再出租、出借,列入移交清单;已出借的住宅和非住宅用房,管理单位负责清退收回;已出租的非住宅用房,合同期已满的,不得再续签合同;已出租的住房,属于按有关规定租赁的,列入移交清单;单位的临时集体宿舍,列入移交清单,使用权可由原房产管理单位调配,用于单位新参加工作职工的临时周转。
    据了解,截至目前,厦门市机关事业单位自管房产移交处置工作协调办公室共收到上百个单位上报的上述房产处置材料,并将逐步开展对单位自管房产的接收和处置工作。(完)


【责任编辑:陈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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