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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三季度厦门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增12.66%
2008-10-15 08:43:52  来源:新华网福建频道  【字号
    新华网福州10月14日电(胡善安)据国家统计局厦门调查队统计,今年1至9月,厦门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8383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2.66%,剔除物价上涨因素,实际增长6.58%。     

    国家统计局厦门调查队分析认为,从收入结构看,1至9月厦门居民工资性收入人均14424元,同比增长16%,占家庭总收入的比重为七成,拉动可支配收入增幅12个百分点,是带动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的主体。工薪收入稳步增长,主要原因是职工最低工资标准提高及各种经济类型单位从业人数较大幅度增长。     

    统计数据显示,今年前三季度厦门市居民财产性收入人均596元,比去年同期下降16%,其中股息与红利收入下降59%,影响财产性收入下降16个百分点。    

    此外,厦门调查队在调查时发现,去年银行贷款利率提高,一部分居民选择提前归还住房贷款,今年前九月人均提取住房公积金仅78元,比去年同期大幅下降七成。(完)

【责任编辑:陈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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